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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amoga.vairocana或amoga(阿莫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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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可知论大学,讲明即使不依靠大学的品牌商誉名声,我一样可以养活自己。作为中国人,不应给祖国添乱,同理,作为某个学校的毕业生,不应给母校添乱
[说明公告] 事先声明,俄不抽烟不饮酒的,切勿到时给我递烟敬酒我拒绝而自觉没面子而怒恨,如是等等
[说明公告]
另外我有社交恐惧症抑郁症的,所以会与普通人会有所不同的微细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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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均宇,别名李庚子李丙寅,广东吴川人,是共享软件“子午流注和灵龟八法”
和"中医五运六气学说软件"和"行星财务安卓软件"的作者.
本人精通DELPHI7的ADO,BDE,C/S结构数据库编程和MSSQLSERVER2000以及Access2000。
研究VCL源代码已达到API级,了解:Delphi8 for MicroSoft.NET FrameWork,串口编程, B/S结构,SQL查询,存储过程,触发器,时点还原,快照复制事务复制合并复制,DLL, COM/dcom,自定义组件的编写,MIDAS,汇编,oracle10G,ASP,JAVA,C#,VB6,VC++6。 熟ReportMachime,FastReport,1stClass4000,EhLib,InfoPowerControl,RC3(Raize),
DevExpressVCl,皮肤控件,了解Delpni嵌入式汇编语言。
本人精通面向对象编程(OOP),熟悉类的创建,类或窗体的继承,类中方法的重构,类中 属性的构建,类中方法,事件的构建,自定义消息和消息处理过程。其中集合类有下标 的属性的构建也可以采用动态数组来简单实现的。熟悉RegisterClass,CreateWindowEX, GetWindowLong,SetWindowLong,GetClassInfo等子类化技术。 |
本人精通会计上的进销存做账和编程,精通进销存的成本计算和编程,存货发出的计价 方法: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计划成本法,毛 利率法,零售价法,我都精通.存货期末成本计价的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的盘盈盘 亏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我也都精通.本人研究过财务软件的现金流量表的编写的算法, 认为直接法要在会计分录时指定直接法的现金流量项目,间接法要在当期发生额的账 部取账函数加上是否包含现金的参数,而应收账款还要加上是否包含坏账准备的参数, 这样的取账函数才可.本人精通关系数据库的范式设计,包括第一范式,第二范式,第 三范式,BC范式,第四范式,第五范式,事务控制,并发控制.其中丢失修改可以采用在 读数据时用排它锁不用默认的共享锁,但活锁等待象失去响应和死锁至少必有一个用
户出错令事务回滚是不治之症的. |
本人精通所得税会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精通连续编制合并报表下应收应付和坏 账准备的抵销,存货的抵销,固定资产的抵销.本人还精通增值税,消费税,教育附加费, 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会计业务.本 人还精通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免税产品,出口退税,减免增值 税,视同销售,不得抵扣增值税的会计业务.本人还精通成本会计学中的分步法之逐 步法之综合结转法及其成本还原法,分步法之逐步法之分项结转法,分步法之平行 结转法等成本核算方法.本人熟悉财务管理中的复利和各种年金的计算公式,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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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率法(用插值法),风险调节贴现率法等。熟风险计 算的期望值,离散度的方差和均方差。熟悉融资的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以及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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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爱好兴趣是开发共享软件在网上发布.本人看过的书有《编译原理》,《数据库系统原理教程》,《DELPHI5开发人员指南》,《WINDOWS2000API超级宝典》,《VB6提高与应用》,《DELPHI6电子商务应用开发》,《DELPHI6分布式开发》,《VisualFoxPro6.0会计信息系统开发详解》,《DELPHI构建进销存系统---POS系统开发实例》等等。
集合论悖论的解决V7.5
李庚子李丙寅阿莫伽(李均宇) 2010.12.25 QQ:165442523
摘要:实数集R的所有幂集:P(R),P(P(R)),P(P(P(R))),...,Pn(R),...因为所有Pn(R)都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罗素悖论中“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必包含所有Pn(R),也就是包含广义连续统假设中的全部基数{X0,X1,...Xn...},从而无意义。 简而言之,集合可以包含自身,但集合不可以包含自身的幂集,这就是我与公理集合论最大不同点。
虽然我知道公理集合论是为了解决罗素悖论而产生的,但我认为公理集合论是在走弯路,甚至是误入岐路了.如果不包含下列的理论,我认为<<集合论>>是不完整的.
广义连续统假设:无限集合的基数必是X0,X1,...Xn...之一.
其中的基数X就是阿列夫,因为我找不到这个字符,所以用英文字母X表示了.
无意义公理:一个无限集的基数是极限limXn(n→∞),则这个集合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这个公理是我引入的,我还没在别处见到过。
这个公理是易理解的,它就相当于公理集合论中的真类的概念,但公理集合论引入这个类的概念后就误入岐路了,至少作者是这样认为的。
李均宇第一定理:如果一个集合包含广义连续统假设中全部的基数,也就是集合{X0,X1,...Xn...},则这个集合的基数是limXn(n→∞)
这个定理是显而易见的,用反证法不难证明的。
李均宇第二定理:如果一个无限集合又包含自身的幂集,也就是集合A={......,P(A)),则这个集合A的基数是limXn(n→∞)
证明:设无限集合A的基数是Xn,n是固定不变的.因为无限集合A又包含自身的所有子集或幂集,而幂集的基数是 X(n+1)=2^Xn,所以无限集合A的势变成X(n+1),这与原先假设无限集合A的基 数是Xn,n是固定不变的相矛盾,所以无限集合A的基数是limXn(n→∞).
李均宇第三定理: 如果一个集合包含一个无穷集的所有幂集,也就是集合B={P(A),P(P(A)),P(P(P(A))),...,Pn(A),...},则这个集合B的基数是limXn(n→∞),尤其是当A为实数集R时,集合B={P(R),P1(R),P2(R),...,Pn(R),...},则这个集合B的基数是limXn(n→∞)
所有幂集,假设无穷集A,则其幂集P(A),幂集的幂集P(P(A)),幂集的幂集的幂集P(P(P(A))),...Pn(A).....称为其所有幂集。
因为一个无穷集的所有幂集的基数就是广义连续统假设中全部的基数,所以由李均宇第一定理知此定理成立。
李均宇第四定理: 假设集合P'n(A)与幂集Pn(A)等势,也就是基数一样,则P'n(A)也相当于幂集Pn(A)一样适用于李均宇第二和第三定理中。
一。基数悖论
定理1:所有集合的集合的基数是limXn(n→∞).
这个显而易见,这在<<集合论>>中早已有之,这里重述而已。因为所有集合的集合包含自身幂集,由李均宇第二定理知其基数是limXn(n→∞).所以这种集合在公理集合论中称为真类。
二。罗素悖论
李均宇第五定理:假设A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不是真类),则A的幂集P(A)也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
证明:用反证法.假设A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不是真类),B=P(A),如果B包含自身,则B的元素包含自身B,B的元素的元素也包含自身B,而B的元素是A的子集,B的元素的元素是A的子集的元素,A的子集的元素与A的元素是一样的,也就是说,A包含B,根据李均宇第二定律知A是真类,矛盾。
这点不难理解的,例如集合{1,2,3}不包含自身,则其所有元素和子集和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这很易理解的,只是推广到无限集合中去而已。再如实数集R不包含自身,则R的任一子集和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
定理2: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基数也是limXn(n→∞).
证明:因为实数集R是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由李均宇第五定理所以R的所有幂集也是不包含自身的,也就是R的幂集R1,R的幂集的幂集R2,R的幂集的幂集的幂集R3。。。。全不包含自身,则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必含R的所有幂集,由李均宇第三定理所以其基数也就是limXn(n→∞).
所以罗素悖论中的“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这个集合的基数就是limXn(n→∞),也就是公理集合论中的真类。
三。序数悖论
定理3:任何序数的非空集合都有最小数,从而任何序数的集合在小于等于关系下都是良序集.
定理3是<<集合论>>已有的定理,所以这里无须证明.
李均宇第六定理: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幂集也是序数.
证明:因为任何序数的集合的子集也是序数的集合,所以由定理3知其子集也是良序数,所以子集也是一个序数,则所有子集组成的幂集也就是序数的集合,由定理3知此幂集也是良序集,所以此幂集也是一个序数.
定理4:所有序数的集合的基数也是limXn(n→∞).
证明:设所有序数的集合为集合A,由李均宇第六定理知此集合A的幂集也是序数,所以也应包含在集合A中,则集合A包含自身的幂集,由李均宇第二定理知此集合的基数是limXn(n→∞).
基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集合的集合",序数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序数的集合",罗素悖论的问题在于"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组成的集合".因为根据上面证明,这三个集合的基数都是limXn(n→∞).则这三个集合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所以集合论悖论没有动摇现有科学的基础.
作者认为公理集合论引进了类的概念是正确的,但随后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作者把集合论悖论的解决用最简单的语言讲明白出来,抛弃了公理集合论这个科学上的怪胎,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四。下面深入讨论下的一些集合的性质
命题一:所有不包含自身幂集的集合是真类吗?是的。
因为实数集R的所有幂集都是不包含自身幂集的集合。所以所有不包含自身幂集的集合必包含实数集R的所有幂集,由李均宇第三定理知其为真类。为什么实数集R的所有幂集都是不包含自身幂集的集合呢,因为假设其任一幂集Rn包含自身幂集,则由李均宇第二定理知其为真类,这与Rn有固定Xn矛盾的。
命题二:所有不包含1的集合是真类吗?是的。
因为不包含1的集合的幂集也是不包含1的,这用反证法不难证明,因为它根本没有元素1了,所以其幂集也不可能包含有元素1.则其所有幂集也不包含元素1,假设实数集R去掉1后为数集r,则r的所有幂集r1,r2,...rn,...也不包含元素1,由李均宇第三定理知其为真类。
命题三:所有包含1的集合是真类吗?是的。
因为实数集R的幂集必包含元素{1},将括号去掉后就是元素1,去掉括号后的幂集与原幂集一一对应,仅仅{1}变成1,所以去掉括号后的幂集与原幂集等势,也就是相同基数,同理,实数集R的所有幂集都有等势幂集包含元素1,由李均宇第四定理和第三定理知其为真类。
那么所有不包含1的集合就真的无意义了吗?不是的。这就是全集的问题。如果全集是某个有固定基数Xn的集合,在这个全集内的所有子集中再讨论所有不包含1的集合,这就有意义了,不是真类了。如果全集是真类所有集合的集合,基数是limXn(n→∞),那么才会可能是真类的。也就是说,任何将“所有集合的集合”划分为有限个子集的集合,都必定有一个子集是真类。再论罗素悖论中的“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也是因为它的全集是所有集合的集合,才会无意义的,如果是某个集合内的“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则有意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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